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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某英若不处极刑,国家和民族尊严何在

肖仲华 肖仲华开讲 2024-01-06

随着黎某英案子进入终极审判,美英等西方媒体又开始喧嚣起来。他们威胁说如果黎某英被判刑,必将引起西方国家的“强烈反弹”。不知道他们说的“强烈反弹”到底指什么。如果说他们当年支持和策划港乱算是某种“正弹”,那么港乱失败后又有什么能耐再来一次“反弹”呢?

我倒是觉得,对黎某英不仅应该依法判刑,还应该处以重刑和极刑,要么死刑,要么终身监禁。我的观点基于我当时对港乱的关注,基于对黎某英在港乱中穷凶极恶之表现的愤慨。当年港乱发生时我就曾说过,此类恶人不杀,国将不国。

黎某英,一个广东乡下农民,小学没毕业,跑去香港后,在外部势力扶持下居然摇身一变成了所谓传媒大亨。其影响力不仅覆盖香港台湾,还一度深度渗透到了大陆。此人不仅是当年港乱的策划者和资助者,还是公开宣称其背后主子就是美国,所以胆大包天,疯狂至极的暴乱头目。

上面的截图来自港乱时黎某英参与的电视访谈节目,视频中黎某英公开叫嚣美国应该1 分钟核平中国(原视频大家可自行网上搜索)。视频中黎某英的原话是,“我们的背后是美国,我们同美国站在一起,我们正在为美国卖命......你们(美国)不能只是口头上支持......你们应该支持我们武器,让我们去(武装)战斗......你们还有强大的核武器,你们可以在1分钟之内消灭他们(中国)......。”

一个中国人,居然公开叫嚣自己背后就是美国,居然呼吁美国武装自己去战斗,居然还疯狂到呼吁美国1 分钟核平自己的祖国。这样的人,岂只是不同声音的发声者或者反对派那么简单,这分明就是犯下了反人类、反社会、主张种族灭绝和叛国的滔天罪行,同时还犯下了制造暴乱,危害社会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罪。

这样的人,如果不判处重刑极刑,请问我们的国家尊严和民族尊严何在国家安全又如何法制保障?

当年我正是看了这期节目才写文章呼吁坚决镇压暴乱,抓捕港乱分子,绝不能手软一寸半分的。今天,港乱过去几年了,那些罪首居然还在为自己的滔天罪孽辩解,试图通过所谓西方式的司法游戏逃脱应有的惩罚。西方媒体也至今仍在为其摇旗呐喊,西方政客也在集体努力想要捞人,可以说他们仍然完全无视中国司法尊严和国格尊严,嚣张至极。

如果说制造和贩卖毒品是万恶不赦的大罪,请问疯狂到反人类和反社会,疯狂到主张核平自己的祖国,这是不是更罪大恶极?既然毒品罪可判死刑,那么黎某英就没有道理不死刑,否则司法公正何以体现。

关涉国家安全的犯罪,立法权和审判权不应该有特区,必须全国一视同仁。道理非常简单,一个国家不应该有两种不同的国家安全标准和司法规范,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国。如果黎某英不被重刑极刑,践踏的不只是司法尊严,更是国家尊严和民族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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