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紧急扩散!呼和浩特市发布第44号疫情防控公告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2021年第44号)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2021年10月22日-23日,我市先后报告1例市外关联本地疑似病例、2例市外关联本地确诊病例。为切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广大市民要坚持非必要不外出、不进京,尤其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其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城市。如确需前往,要做好个人防护。

2.取消大型会议、赛事、展销(促销)、年会、论坛、宴会等各类聚集性活动。家庭私人聚餐等应控制在10人以下。

3.暂时关闭全市所有电影院、KTV、健身房、游泳馆、网吧、洗浴等文体娱乐场所。

4.全市所有养老机构、监所、大中专院校等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所有线下培训。

5.所有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饭店、医院、药店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日常消毒通风、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健康码查验等防控措施。

6.广大市民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遵守防疫措施。

7.要时刻关注疫情发展变化,从官方权威发布、主流新闻媒体等正规渠道了解疫情信息和防控知识,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保持健康积极心态,避免不必要的焦虑和恐慌。

8.近14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或与确诊(疑似)病例行程在时间和空间上重合的人员,要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疾控中心报告,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措施。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23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本期责编:腾格尔

|本期校对:刘  鑫

|本期审核:燕燕飞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