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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发布第74号防疫公告

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浙江金华、海南三亚

来(返)呼人员管控的公告

(2022年第74号)


近日,浙江金华、海南三亚疫情发展迅速,已波及当地多个县市区。为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输入,现就浙江金华、海南三亚市来(返)呼和浩特市人员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凡2022年7月29日以来有浙江金华市,特别是义乌市旅居史人员,7月23日以来有海南三亚市旅居史人员,请立即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对近7日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近7日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上述人员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如有疑问可拨打我市各级疾控中心咨询热线。


二、对浙江金华市、海南三亚市中高风险地区以外的其它低风险地区来(返)呼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呼,抵呼前24小时向所在地的社区(村)、单位或入住宾馆酒店报备,在抵呼后完成3天2检(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并做好健康监测。

对浙江金华市、海南三亚市抵呼已超7天的人员要立即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阴性后可有序流动。


三、即日起对浙江金华市、海南三亚市来(返)呼人员需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进行扫码验码和测温,在入市第一关口进行一次免费核酸采样,即采即走(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除外)。


四、近期市民离呼须谨慎,非必要不要前往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及陆路边境口岸城市,避免前往高中低风险区。


五、因瞒报、虚报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予以追责和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0471-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6日


源: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本期责编:腾格尔

|本期校对:刘  鑫

|本期审核:赵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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